佛山市南海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督导顾问制度
为保障机构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追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素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职责与权利
(一)督导职责
1、对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
(1)与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进行个别或小组督导会面;
(2)策划及推行对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的培训方案,并按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的需要,策划及推行到香港的培训、参观;
(3)督导过程中传授有关社工实务上的专业工作知识、经验、程序及方法,指导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建立服务标准、管理理念及工作模式等;
(4)根据所督导的服务领域,与其它督导合作,组成专家小组,设计、策划、推行有关领域的服务内容与程序、培训、监察等的工作,并协助制订有关服务所需的各类表格;
(5)定期召开及参与督导小组的会议;
(6)对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进行考核评估。
2、对机构及用人单位
(1)协助机构及用人单位设计、规划、监督所负责的服务领域的工作程序;
(2)与机构及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参与服务质量评估,对有关项目进行质量审核定;
(4)根据实际需求,与社工机构及用人单位沟通协调,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
(5)协助制订服务标准;
(6)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的总结,向机构提出建议及反馈;
(7)监管所督导社工的服务质量。
3、提升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专业水平的督导工作
(1)协助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把社工理论运用于工作中,发展本土化服务;
(2)协助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掌握更新的社工理论及技巧,发展社工专业工作能力;
(3)建议或提供相关的书籍、文献、信息给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
(4)协助所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订定工作计划、推行有关工作及评估成效。
4、指导社工到岗后的工作准备
(1)认识用人单位
认识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义工及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与有关人员订定上班时间及了解一般行政事项与要求。
(2)向用人单位简介社会工作
向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简介社会工作的概念;
向用人单位的服务对象及义工简介社会工作的概念;
提供相关的社会工作数据给上述人士参阅。
(3)文献阅览
阅览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简介、报告及相关的文献;
浏览网上相关的资料及新闻报导;
阅览由社工督导建议或提供的相关文献。
(4)小区探访
探访区内相关社会服务单位、组织及政府部门、小区领袖等;
探访区内的居民及服务对象;
向上述人士简介社会工作。
(二)督导权利
1、督导可按机构的情况决定受督导的社工是否采用统一设计的服务表格;督导也可按照适用可行原则,修改或另行制作相关服务表格;督导亦可按机构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社工递交相关服务表格。
2、督导有权要求接受督导的社工提交相关服务及行政请休假、日志等相关文书及表格,具体内容可参见社工职责第一点。
3、因某些因素造成督导场地受限时,机构会尽力安排场地,以配合督导工作的开展。
4、如有需要,督导可与机构及时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促进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5、督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机构提出建议及反馈;有权知晓所督导社工的服务内容、进程,监管其服务质量。
二、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的职责与权利
(一)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职责
1、须参与小组及个人督导,若因故不能参与,须提前告知香港督导,征得其同意。
2、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须向督导提交服务及行政请休假、日志等相关文书及表格,提交内容及时间与督导协商后共同确定。可包括:
(1)小区及机构简介报告(上岗约一个月后递交),内容包括:
①认识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主办团体的历史、背境、重要事件;
用人单位单位成立、工作宗旨、目标;
用人单位的架构及人事编制;
用人单位的工作概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策略及过往工作重点。
②认识小区
用人单位所在的小区特性,如人口数据、区域分布、小区环境;
用人单位所在的小区资源及已有的小区服务;
用人单位所在的小区需要、问题及未来小区的发展计划。
(2)每月工作日志(每一个月初递交上月的工作日志),内容包括:
每日工作性质及时数;
请假日期及类型。
(3)年度工作计划(上岗约一个半月后递交),内容包括:
全年工作目标及工作指针;
达致目标及指针的工作计划大纲。
(4)各项工作计划(建议每项计划推行约一个月前递交)
每项小组或活动的计划书;
内容包括每项工作计划的目的、详情、内容、宣传、招募方案及评估方案;
计划书内亦包括收支预算(可给督导参阅,收支预算应交由社工机构批核);
(5)各项工作报告(每项计划完结后约一个月内递交),内容包括
每项小组或活动的检讨报告;
内容包括每项工作计划的筹备情况、目标达成情况、内容及形式的适合度;
检讨报告亦包括人手分工情况、参加者表现、工作员表现及需跟进的事项与建议;
小组或活动完结时亦应递交有关项目的财政报告给社工机构审核。
(6)个案工作文件(于不同个案工作阶段存于档案,于督导会面时递交督导签核)
个案查询接案记录表;
接受个案服务同意书;
个案基本数据表;
个案记录表;
个案结束评估表;
个案结束表;
服务使用者问题量表;
转介同意书;
个案转介表;
个案附件清单;
个案阶段检视表。
(7)服务统计及报告 (社工按民政局、市社工办、社工机构或用人单位订定的日期及形式递交)
个案服务统计及报告;
小组服务统计及报告;
小区活动统计及报告。
3.受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须于督导时间前最少两天填妥DGAD004——同工督导内容建议表,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予香港督导,并要以纸质版存档。
4.受督导的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须于督导时间后三天内完成DGAD005——社工督导记录表,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予香港督导,并要以纸质版存档。
5.督导过程中,积极投入,充分分享前线服务的开展情况,善于思考和总结,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和服务质素。
(二)社工权利
1.获得足时的督导。
2.通过督导,掌握更新的社工理论及技巧,获得社工专业工作能力的提升。
3.除专业支持外,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亦可从督导处得到情绪支援,缓解因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安、焦虑、畏惧、迷惘等情绪带来的负面影响。
4.社工/社工助理/康复师可从督导处获得表格的填写指引,习得工作的相关经验、程序及方法、管理理念及工作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