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是专业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的咨询、培训、宣传和交流活动,承接政府机关、团体委托的各类社工项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成立以来,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的主管与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我机构各方面工作日趋完善,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2016年是我机构成立的第一年,这一年里,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机构不断地成长和发展。本着“关爱•务实•创新•进取”的核心文化,通过机构行政管理层和全体同工的共同奋斗,机构工作方向明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并积极寻找新的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1、严格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委区政府文件发放社工薪酬,并积极参与各项目的服务开展工作。
2、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税收政策向辖区地方税务局缴纳核定的应交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依据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行标准,为本年度在职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积极配合辖区社保分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年度工资申报工作。
(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1、遵守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申报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证、单位基本户等各项证照的年检工作。
2、2016年我单位未作相关变更手续。
(三)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本年度月末我机构在职人数为8人,同比上年增加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数有0人,占机构总人数0%,人员流动性相对稳定,未给人力资源工作岗位配置管理工作造成太大压力。
(四)财务管理情况:
1、我机构财务管理依据的制度文件:《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章程相关规定。
2、财务管理是机构管理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此年度,我机构财务人员配置有所增加并且在前几年的努力探索下,在各项评估及参与财务审计过程的结果显示,我机构财务状况是非常良好的。业务活动收入总额为44542.86元,费用合计56172.08元,净资产变动额为18370.78元。
3、财务部主导,组织各部门根据本年度机构发展方向,制定年度目标及预算、合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建立财务监督方案等。
(四)按照章照开展活动情况:
1、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2016年度工作计划。
2、本年度月末,我机构承接社会服务项目2个,均能按项目的年度计划执行。
3、本年度,机构聘请一位香港资深社工,为同工提供督导,关注同工情绪、困难以及个人成长发展。
4、我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社会工作价值观与理念、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增强内部管理。为使我们的服务项目及规划得以延续与拓展,我机构将会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及行业规定制度执行各项工作,成为合格的法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佛山市南海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