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要考证的人注意啦!
人社部印发通知,公布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其中,社工朋友最为关注的2018年社工考试定在了6月9日-10日。计划2018年参加考试的朋友们,可以开始备考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就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将全面实行机考,请考生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四、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
1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4月14、15日 | ||
2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4月21、22日 | ||
3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5月5、6、12、13日 | |
二级 |
5月5、6日 | |||
4 |
护士执业资格 |
5月5-7日 | ||
5 |
会计(初级) |
5月12-20日 | ||
6 |
监理工程师 |
5月19、20日 | ||
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8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
9 |
卫生(初级、中级) |
5月26、27日、 | ||
10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5月26、27日 | ||
11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6月2、3日 | ||
12 |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
6月9、10日 | ||
13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
14 |
注册计量师(一级) |
6月23、24日 | ||
15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
16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9月8、9日 | ||
17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
18 |
注册测绘师 | |||
19 |
会计(中级、高级) | |||
20 |
建造师(一级) |
9月15、16日 | ||
21 |
资产评估师 | |||
22 |
出版(初级、中级) |
10月13日 | ||
23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3、14日 | ||
24 |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 |||
25 |
拍卖师(纸笔作答) | |||
26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
27 |
通信(初级、中级) |
10月20日 | ||
28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10月20、21日 | ||
29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
30 |
勘察设计行业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 ||||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
二级 |
10月21日 | |||
31 |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
10月21日 | ||
32 |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 |||
33 |
造价工程师(中级) |
10月27、28日 | ||
34 |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渔业船舶) | |||
35 |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 |||
36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10月27、28日 | ||
37 |
经济(初级、中级) |
11月3、4日 | ||
38 |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 |||
39 |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
11月10、11日 | ||
40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
41 |
税务师 | |||
42 |
拍卖师(实际操作) |
11月17、18日 | ||
43 |
招标师(收尾考试) | |||
44 |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各地自行确定 |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试报名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
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www.cpta.com.cn
温馨提示:
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和社会工作师(中级)两个级别。虽然每年各省市报名具体时间稍有不同,但预计201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将在3月中旬-4月中旬进行。届时请关注本公众平台的推送或各省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