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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2018年社工考试时间公布啦!

2018年要考证的人注意啦!

人社部印发通知,公布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其中,社工朋友最为关注的2018年社工考试定在了69-10。计划2018年参加考试的朋友们,可以开始备考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就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将全面实行机考,请考生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四、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4、15日

2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月21、22日

3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5、6、12、13日

二级

5月5、6日

4

护士执业资格

5月5-7日

5

会计(初级)

5月12-20日

6

监理工程师

5月19、20日

7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8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9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6、27日、
  6月2、3日

10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6、27日

1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2、3日

12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月9、10日

13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14

注册计量师(一级)

6月23、24日

15

土地登记代理人

16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8、9日

17

注册设备监理师

18

注册测绘师

19

会计(中级、高级)

20

建造师(一级)

9月15、16日

21

资产评估师

22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3日

23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14日

24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25

拍卖师(纸笔作答)

26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27

通信(初级、中级)

10月20日

28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0、21日

29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30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1日

31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1日

32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3

造价工程师(中级)

10月27、28日

34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渔业船舶)

35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3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0月27、28日

37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3、4日

38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39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1月10、11日

40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41

税务师

42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7、18日

43

招标师(收尾考试)

4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试报名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

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www.cpta.com.cn

温馨提示:

 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和社会工作师(中级)两个级别。虽然每年各省市报名具体时间稍有不同,但预计201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将在3月中旬-4月中旬进行。届时请关注本公众平台的推送或各省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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